對歷史有所了解的讀者想必一定聽說過內閣大學士、總督、巡撫這些官職,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幾個職務都創(chuàng)立于明朝,而且都是從“臨時工”的角色逐漸轉正,最后成為很顯赫的官職。今天知秀網(wǎng)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內閣大學士、總督、巡撫這些職務是如何誕生,以及他們究竟是干什么的。
明朝開國之初的組織架構是在皇帝之下設立三大機構,分別為:中書省(主管行政)、大都督府(主管軍事)、御史臺(主管監(jiān)察和司法監(jiān)督)。后來開國皇帝朱元璋認為這種組織架構可能會危及到皇權,于是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撤銷了三大機構,并將關鍵權力全部掌握到了皇帝手中。
然而即便皇帝再怎么勤奮,但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有限,要處理那么多國家事務顯然使他力不從心。于是在1382年,朱元璋從翰林院召集了一批低級別的大學士在宮中效勞。這些大學士被分配到皇宮中的六座指定殿閣(華蓋殿、謹身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中工作,因此也稱為殿閣大學士。
最初時期,殿閣大學士只是充當秘書和顧問的角色。但在朱元璋去世后,明朝后來的皇帝沒有朱元璋那么勤奮,也沒有朱元璋那么多疑。于是就把越來越多的工作和權力下放給大學士,他們開始被授予實職(一般兼任六部尚書或侍郎)和崇高的品級、頭銜。原先身份并不起眼的大學士成為了顯赫的內閣大學士,地位在所有其他文官之上。
內閣大學士在朝廷中除了負責具體事務外,還充當協(xié)調者的角色。他們需要平衡內廷皇帝和外廷文官集團之間的關系,有時還得與宮中最有權勢的宦官合作。他們既能對皇帝和文官集團施加影響,也經常不被皇帝和文官集團信任。當皇帝和文官集團之間爆發(fā)激烈矛盾的時候,內閣大學士往往會成為雙方指責的對象。最典型的就是在明朝萬歷皇帝執(zhí)政時期,萬歷帝長達三十年不上朝,憤怒的文官們把氣都撒到內閣首輔葉向高頭上。葉向高頂不住壓力,連上六十二道奏疏向皇帝請求致仕,終獲批準回鄉(xiāng),逃離了這個是非之地。
內閣大學士是中央的協(xié)調者,而在省一級也同樣需要協(xié)調者來調解和處理承宣布政使司(主管行政)、都指揮使司(主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主管監(jiān)察)之間的矛盾,巡撫就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產生的。
巡撫最初只是個臨時工種,當?shù)蹏承┑胤匠霈F(xiàn)混亂情況的時候,皇帝會派高級京官到地方安撫軍民。從1430年開始,巡撫開始成為留駐在各省和重要軍事?lián)c的協(xié)調者,任期不定,主要任務是監(jiān)督和協(xié)調管轄地區(qū)的行政。
為了方便展開工作,巡撫往往還會被任命兼提督軍務或贊理軍務。從1453年后,巡撫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右僉都御史成為標配。
隨著明朝國內事務的日趨復雜,巡撫這個職務中又分化出一個級別更高的職務,那就是總督。總督和巡撫一樣,同屬于文官。他受朝廷委派去協(xié)調處理一個或多個省的軍事問題。此外,還有專管漕運事務的漕運總督和專管河道治理的河道總督。
總督通常會掛名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使(漕運總督與河道總督例外)。除了管轄范圍更大,級別更高之外,總督與巡撫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前者側重軍務,后者側重行政。
值得一提的是,盡管總督、巡撫都是在地方工作,但卻并不算地方官員。更確切地說,總督、巡撫是皇帝在地方上的代理人,負責監(jiān)督、協(xié)調、領導地方上那些實際處理事務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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