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女兒四歲多,我就開始讓她自由出入當時住的“開放式社區(qū)”,前提是:去哪里必須要和我們說清楚;換個地方玩,必須事先通知我們。
但是,奶奶特別沒有安全感。作為社會節(jié)目的擁躉,她不僅自己看完,還要消化后講給我們聽:有小孩去游泳,家長一眼沒看到,溺水了;有小孩在街上玩耍,大人一不留神,被人直接抱走了;有小孩一個人被鎖家里,結果爬到陽臺上,從上面摔了下來……
“媽,這是新聞!既然上了電視和報紙,就說明它發(fā)生的幾率很小!”每回我都這樣回應她。
事實上,我更擔心,這種強烈的不安全感會影響孩子對社會的認知。
我一直認為,沒有任何力量能確保孩子百分百安全。
生雙胞胎兒子的時候,在月子醫(yī)院聽說過一件事:一個寶寶出生哭得厲害,外婆就抱著孩子一起睡,結果,有一天,外婆坐在沙發(fā)上哄孩子入睡,沒想哄著哄著自己睡著了,手一松,孩子就摔在了地上。才出生不到7天的小孩,立馬被送到醫(yī)院,接連動了兩次開顱手術,但恢復正常的幾率卻幾乎沒有。
自己看管孩子,孩子遇到意外,這種創(chuàng)傷太致命。
孩子若要安全,還是得靠自己。當然,躲避危險的方式方法還是要教的。
各種危險,眼下最可怕的應該是壞人:拐帶、恐嚇和騷擾。
所以如何從壞人手中掙脫是必須告訴孩子的。
上個月有個新聞,東莞一個五年級孩子放學回家。怪叔叔用一根棒棒糖誘惑不了小孩,就直接把他抱走。小孩喊救命也沒用,因為綁架的人當街罵小孩是不孝子。
沒想小朋友很機靈,馬上閉口不再喊救命。倒是到了一個小區(qū)口上,見到一個男的,就大喊:“爸爸!爸爸!”假爸爸對假爸爸,綁架者心虛跑了。
總結出的經(jīng)驗:遇到危險,一定要向固定的人求救!心理學很著名的理論——“旁觀者效應”說的也是這個。
美國兩位心理學家約翰·巴利和比博·拉塔內(nèi)曾經(jīng)進行過一次實驗,來測試人們面對緊急情況時的態(tài)度。
實驗中,72名參與者分別以一對一和一對多的方式與一名假扮的癲癇病患者保持距離,并利用對講機交談。假癲癇病人會在交談中突然“癲癇”發(fā)作,大呼救命,然后暈過去。
事后統(tǒng)計顯示,在一對一通話的那些組,有85%的人沖出工作間去報告有人發(fā)病;而在一對多通話的那組,只有31%的人去幫忙了。
由此明白了,遇到危險,向一個人求救,他伸出援手的幾率高,因為如果他見死不救,會產(chǎn)生罪惡感、內(nèi)疚感,可能會困擾他一輩子;向一群人求救,原來聚焦在一個人身上的責任感就分散了,甚至壓根感覺不到責任感,因為“有人會救”的。
于是,我不準備再跟小孩說,遇到危險,去找警察。警察太遠,鞭長莫及。而是告訴他:找最近的那個,死命地喊,當然足夠鎮(zhèn)定,嘴甜一點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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